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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徐州知名贩卖毒品罪律师

    种植1469株罂粟为炖肉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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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种植1469株罂粟为炖肉?

    * 来源 : * 作者 : 徐州知名贩卖毒品罪律师

            5月5日,北京房山检察院公布一起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案件。房山村民王某因在闲置院落内种植罂粟达1469株,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,并处罚金3万元。检察官提示,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严禁种植罂粟,观赏、做饭、治病等理由均不能作为免于处罚的事由。

      2021年5月的一天,民警在房山某村庄的一处闲置院落内,查获毒品原植物共计1469株,现场予以铲除。经鉴定,相关植物中检出吗啡、可待因、罂粟碱等物质。

      犯罪嫌疑人王某到案后称,自己在老家的旧家具内发现了“大烟孢子”,因家里有闲置空地,就试着进行种植,平时就是浇浇水,妻子说可以用来炖肉。

      最终,被告人王某因犯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,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,并处罚金3万元。

      检察官提示,罂粟是多种毒品如鸦片、海洛因的原植物材料,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严禁种植。观赏、做饭、治病等理由不能作为免于处罚的事由,均要受到法律的惩处。毒品犯罪危害极大,我国法律对于涉毒品犯罪一直持严厉打击态势,但是对于日常误种罂粟的,只要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,可以免除处罚。

      【法条链接】

     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》第19条规定:国家对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种植实行管制。禁止非法种植罂粟、古柯植物、大麻植物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可以用于提炼加工毒品的其他原植物。禁止走私或者非法买卖、运输、携带、持有未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。

     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71条第一款规定: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,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轻的,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。

     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351条之规定:非法种植罂粟、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,一律强制铲除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罚金:(1)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3000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;(2)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;(3)抗拒铲除的。非法种植罂粟3000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,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